浙江省出版印刷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钟旭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19-10-11

发布时间:2019-10-10 17:32:56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经中共浙江省纪委批准,中共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浙江省出版印刷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钟旭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根据浙江省监委、杭州市监委指定管辖,杭州市下城区监委对钟旭艳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钟旭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礼卡,利用职务影响出借资金获取大额回报,且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涉嫌职务犯罪。

  钟旭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钟旭艳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共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钟旭艳在其撰写的忏悔材料中剖析了自己严重违纪违法的原因,主要是在思想上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没有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纪国法,精神上严重缺钙,丧失了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以致走上了违纪违法和犯罪的道路。钟旭艳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和法律惩处。

  钟旭艳简历

  钟旭艳,女,畲族,197112月出生,浙江龙泉人,大学学历,199712月参加工作,20065月加入致公党,2011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12-1998.08 龙泉市新华书店工作

  1998.08-1999.04 浙江省新华书店工作

  1999.04-2003.01 浙江省出版印刷物资总公司业务员

  2003.01-2005.03 浙江文源纸业有限公司业务员

  2005.03-2006.12 浙江省出版印刷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员

  2006.12-2007.08 浙江省出版印刷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图书纸张业务部副经理

  2007.08-2009.01 浙江省出版印刷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图书纸张业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9.01-2011.07 浙江省出版印刷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图书纸张业务部主任

  2011.07-2013.05 浙江省出版印刷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纸张业务部主任

  2013.05-2019.09 浙江省出版印刷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9.09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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