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署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

发布时间:2010-07-23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现将新闻出版总署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公告如下: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1

音像制品出租单位变更名称审批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

2

音像制品出租单位变更业务范围审批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

3

音像制品出租单位兼并审批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

4

音像制品出租单位合并审批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

5

音像制品出租单位分立审批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

6

从事音像制品出租业务审批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

7

全国性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

8

音像非卖品复制审批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

 

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下放管理实施机关

1

期刊出版增刊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2

改变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刊期审批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

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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