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出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4

新广出函〔2014〕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出版活动,在2012年、2013年推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双百”出版工程重点选题的基础上,2014年将组织出版界推出一批重点选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选题要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紧紧围绕“三个倡导”这一基本内容,推出一批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重点选题。

  二、重点选题要坚持质量,注重创新,着重推出一批深入浅出,情理交融,可信可学,群众爱看爱读的优秀通俗读物。要尽量做到接地气,用小故事讲述大道理,用群众身边事感化教育人的方式,增强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尤其是要推出一批面向基层干部群众、面向青少年读者的优秀通俗读物。

  三、重点选题要做到形式多样,体裁丰富,可以是理论读本,也可以是小说、诗歌、散文等文学读物,可以是图书,也可以是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要让不同类型的出版物都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载体。

  四、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和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规划,加强对重点选题的内容和导向把关。重点选题报送工作于2014年2月下旬启动,请各出版单位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和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管理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邮编:100052),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出版重点选题申报表(图书部分).xls (20.50 KB)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出版重点选题申报表(音像电子部分).xls (11.50 KB)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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